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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珠海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暂行办法》年内出台 |
作者:中国法制宣传网 发布时间:2006-04-13 阅读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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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消息:珠海市将在今年内出台《珠海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暂行办法》,全市近30万的未成年人将有基本的医疗保障。
据悉,目前珠海市在不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下,又分别制定了外来工大病医疗保险办法、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参保办法、国企改制下岗人员参保补助办法、公务员医疗补助和职工子女医疗统筹办法等一系列补充制度。“十一五”期间,我市要把医疗保险的保障对象从城镇职工扩展到全体居民,确保参保人员每年有两位数的增长,让全体市民都享有基本医疗保障。为此,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目前已草拟了《珠海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暂行办法》。
该办法保障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,以保大病住院报销和特定病种门诊治疗为主。办法拟以幼儿园、学校为单位集体参保,每年每人大约交纳120元。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子女可适量减少,“低保户”可适量减免。初步拟订最高报销额封顶20万元。其他大学园区、大中专院校学生的医疗保障可参照该办法,以学校为单位集体参保。
据悉,该办法出台后,将进一步扩大和完善我市的医疗保险体系,促进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”目标的完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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